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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六十七章 冬夜的星星(第1页)

气温一下子变得很冷,上夜班的时候,半夜里凉风一吹,保暖裤直接挡不住,好在提前买好了老年款的棉裤,第二天就蹬上了。别说,穿上是真好用,除了厚的有点走不动路。

不过这样穿也有个坏处,就是最好别赶上干力气活的时候,不然穿这么厚,里面出一身汗,外边又这么冷,还不敢脱,过会儿汗就凉下来了,粘在衣服里面,别提多难受了。

这样的生活确实无趣,我这不爱出门折腾的性子,一年四季能随时观赏的景色也只是头顶那一片天空。

而冬夜,正是星空最好看的时候。

譬如昨晚,月牙弯弯,许多星星无比清晰地闪耀着,让人回忆起童年的感觉,之前也写过《星空》,抒过这种感觉。

“晦暗的眼不再相信现在的星空,其实还是如当初那样清澈,但一个人低头走到现在,也渐渐成了颗孤独闪烁的星。”

这段话不难理解,青年对当下生活充满了逃避,常常怀念过去,但忽然某一天看着星空,觉和记忆中的画面渐渐重合,于是恍然感叹,风景还是风景,人不再是曾经,但一个人默默熬到现在,也渐渐有能力帮助别人,出自己的声音,信念虽然微弱,只要存在,也就像闪烁而孤独的群星。其实,我们并不孤单,只是星空太大,相似的灵魂距离隔了太远。

还有黎明,因为这两年一直倒班,也看见过许多次漂亮的黎明(不是晨曦,晨曦是太阳刚出来一点,黎明是天快要亮那会儿),但是那种瞬间很短暂,可能也就十几分钟,天色从微亮到半亮这个过程最是迷人,但也非常短,可以说过个一两分钟色调就变了模样。

那种感觉,是一种所有等待终于迎来新生,但又不希望天亮的太快,因为我还是喜欢阴暗些的色调,有神秘感,有想象空间,色调有一种非常丰富的渐变推进感,非常符合色彩美学。

又因为黎明,我写了《粉色黎明》,和天空有关的诗还有很多,如今年春天写的《天空的尽头》,算是我作品里为数不多的比较纯爱唯美的那种类型。

上个月没更诗歌,所以这个月更了两章,《游戏人间》是一直在慢慢存稿,最后加快了下进度赶出来的,我觉得完成度还是差点,但暂时想不出好的灵感来修改,后面紧接着又花了十天,赶出了《小诗:万物季节》。

之所以加“小诗”这个前缀,也是想特别强调一下,顺便提醒自己,要克制篇幅,珍惜文字,并不是写的越长越好,事实上一诗写个一百到三百字、十几行最多二十来行,三到六七个段落,这样的篇幅就刚刚好了,不长不短,刚好符合人的阅读习惯,自己写起来也会舒服很多。

对别人来说,十几行的诗大概就是一正常诗的长度,甚至可能还长了,对我来说,这种确实属于小诗,因为看过我前面写的章节的话,你就会了解到,写二三十行的诗对我来说是常规操作。

但我觉得现在自己确实需要重新写一写简单容易上手的小诗,可以不用赋予那么多情感和思想,随性而来适可而止就好,写诗嘛,就该潇洒一些。

所以就有了“小诗:万物季节”,这一章其实性质上和之前的“秘境”和“纯粹”差不多,和“秘境”相似的是都带些乡土情节,和“纯粹”相似的是都用了比较慵懒的写法。

这一章同样是十,不知为啥我现在写诗每一章必须要在十左右,凑不够数就不好意思出去,可能是听歌多了,像专辑十歌就是标配,我也有样学样了。

不过,一章十诗目前也确实比较符合我的能力,差不多一半诗用差不多手法和主题来烘托主题,剩下几用其他手法来丰富不足,缝缝补补差不多十刚刚好,再多了就出我的精力能照顾的范围了,那样我就做不到把每诗都用心完成了。

现在回想起来,写第二卷的时候,自己是真的敷衍,很多流水账写出来凑数就直接出去了,搞得现在需要花大量时间来修改。

是的,这个月快结束了,我肯定写不出新章节了,不过后面几章的主题我都想好了,就差时间了,剩下的这几天,我会把前面的章节继续修改下。

继续说回万物季节这章,其中“秋叶”“凋谢”是自己在外边散步写出来的,“秋水”那时也有了点眉目,回宿舍后写的,现在想想,创作果然还是得多看风景。

像我高中时候不少诗也是在坐几个小时的车途中写的,如“行程”“自由旅行”“当”“沿途印象”“无话沟通”,这几时隔多年我还是相当喜欢。

我很喜欢在靠车窗的座位上,插着有线耳机,静静享受走马观花的感觉,虽然车窗外景色单调且匆匆,但对于上高中的孩子来说,放了假,坐在客车上那种感觉别提多自由了,灵感想不来都难。

所以,以后还是多走走,在路上边走边创作还是很有必要的,在屋里杂念就太多了,先狭小的空间很难引联想,其次老是想吃点零食喝点饮料,桌子乱了忍不住收拾下,脚冷了穿上袜子,坐累了想躺会,忽然想蹲坑拿纸去,刷会抖音看会腿忽然想登网站了之类的,欲望太多很难进入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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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物季节这一章还有个特点,就是没有写的那么苦情,感情上比较知足纯朴,这也是照顾下身边人的阅读体验,毕竟孤独也好愤怒也好都是自己一个人的情绪,没必要整天牢骚,大家的内心都受过伤,也想吃点热乎的哪怕是鸡汤,所以我这样写也是为了证明,自己心里还存在温暖的一面,不必担心我。

所以里面有一“芦苇”,是比较能代表我内心真实状态的一。

“极夜”完成于下了中班后的深夜,十二点半到一点半左右那个时间段吧,耳机顺序播放着名为“流行音乐钢琴曲(纯音乐)”的歌单,然后静静地在手机上写出来的。

用手机写,终究比起手写来说,少了份创作的虔诚,但我时间也有限,用手机还方便修改些,另外,打字习惯了其实也不比手写慢,只是少了那种文字缓缓滑过笔尖的用心。

不得不说,“极夜”写完之后,我就觉得这是常挥的浪漫美文,属于那种让人一看就很舒服很治愈的东西,情感表达也刚刚好,那句“微笑常常忘记了去向,思念早就越了值得”,反正我自己是被稍微感动了下,毕竟是自己写的,倒也不至于惊为天人暗想老子太牛逼了之类的。

毕竟,这只是抒情诗,我真正觉得好的,还得是那种具有人文关怀,或者强烈思想性和个人意志自由表达的东西,创作嘛,既要理解大众,也要越大众,审美不能固化。

其实这一句,微笑本来写的是眼泪,但我眼泪写的太多了,可别到最后和孤独一样滥用成灾了,所以克制住了,换成了微笑,换完后现效果似乎更好些。

这句话比较奇妙的是自带一种感人至深的浪漫情怀,实际上我写的时候思绪正在散中,没有想太多,那时候我更多是困在个人的情感漩涡中。这句话语气勉强算是温暖,实际上代表的感情依然是非常苦涩的,只是用这种语气很好的掩盖住了。

微笑常常忘记了去向,那是因为身边无人可以倾诉,一个人娱乐,笑的时候也只有自己听见,而思念为什么能越值得呢?

其实“思念”这个词,在我的诗里,属于一种很宏大很高尚的感情,并不是只用于男女,也可以用于理想、时光等等。

简单理解的话,就是,我爱你,并不一定要你有所回应,而是是我想证明自己拥有爱的勇气,所以这种爱是很干净的,也很孤寂,这是一种别人尊重但不会赞同的信仰。

喜欢就去搞到手不就行了?一些人会这样说,但是,不一样的。如果精神上无法互相认同,那样还是孤独些好。

“极夜”写完,困得不行立马睡觉,睡醒后又写出了“棋友”,其实这不是诗,而是用文言文的手法虚构出的一篇记叙文,也算是我非常难得的一次尝试,实际上“棋友”才是里面我最满意的一篇,因为它写出了世间最难得最纯粹的友情。

想起朋友来了,就去登门看看,也不必带什么礼物,陪伴本就是最无价最暖心的事情,和自小相熟的人聊聊废话,喝点酒,散着步聊聊生活,对于成年人来说,这是一种藏在平淡中的快乐。

后面的“平安”和“至味”写的都是亲情,“捣衣”写的是古代捣衣的女子,灵感来自“长安一片月,万户捣衣声。秋风吹不尽,总是玉关情。何日平胡虏,良人罢远征。”

总的来说,这一章我写的很舒服,很放松,也很满意,从诗名就可以看出来了,什么顽石、秋水、芦苇啥的都是用的比较贴合生活的、有很大叙述空间的东西。

放松一些,话别说太慢,把感情收敛七分,用风景代替思念,这样的话,才更像是在写诗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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