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幕悄悄来临,幽州大地繁星点点,零星的灯火扑闪扑闪,家家户户的百姓早已将烛光点亮,相依在桌旁,欢笑享受天伦之乐。海风阵阵的吹过,路边的花梨木静静的屹立在黑暗中,好似一名名的战士,保卫着心中的子民。
誓水之滨,处于幽州的东南边,那里环境优美,草木生长茂盛,动物出入频繁,海鸥盘旋在海面的上空不停的鸣叫着。天空似乎蓝的永远不会褪色,而海水总是一波又一波的冲向沙滩。
夜晚的誓水之滨其实别有一番迷人之处,海风带着咸咸的苦涩,海面像陷入沉睡般的安静。而身后的海岛好像坚挺的臂弯,无言的守卫这一片天空。
只是,幽都邪恶之气的横行霸道,早已让黎民百姓心惊胆战,一旦夜幕降临,再也没有人享受大荒的夜晚,没有人敢吹着温柔的晚风在林荫小道上散散步,赏赏月。亦没有人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这大自然的庇护中,享受天地的美好。他们早已身心疲惫,只为生存,苦苦的熬着。
誓水之滨不远处的小岛,面朝东边,此时岛上静静站着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。任凭海风吹起他的发丝,他看着远处,深邃的眼眸流露出的伤感令人心疼无比。还好,没有人看得见,难道不是吗?有谁,见过魔君也会伤感呢?
张凯枫皱着浓密的眉毛,双手静静的背在身后。他的头发,从出生便是白色,好像注
定与众不同,蓝色为主调金色修边的头冠,使他看上去更加英勇帅气。那一副铠甲,是多少奕剑门派的弟子梦寐以求的战衣。白色尖锐的坎肩如同刺猬一般,向敌人宣告着骄傲。
此时的他正心事重重,这个出生就带着和别人不一样血液的孩子,似乎从来就没有过笑容。“为什么我是魔君,然而为什么又无法真的成为魔君!我的父母为何生下我又不要我,陆南亭因为魔族称我为魔君就放弃了我,我为何要当这个魔君,从来没有人问过我是不是愿意。凭什么,别人要主宰我的命运?!”张凯枫一阵愤怒,身体里的魔气迸发而出,眼前的海面卷起一阵一阵的巨浪。“我一定要找到那个男人,问清楚为何我会是现在这个样子,又是为什么,他忍心弃母亲不顾。”张凯枫心中的藏着重重疑团,只有独自一人面对大海面对高山面对天空的时候,他才会与自己谈话。
后来他渐渐恨透了这样被设定好的命运而去生活,而他失去的,远远比魔君这个头衔得到的更多,不过,七夜说的很对,他必须要踩在凡人和妖魔的头站在最高处,让他们对他顶礼膜拜!为了这一天,他必须接受此时的磨练,为了找到真相,他早已没有了后路。
总有一天,他不仅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,还可以主宰大荒的未来!
七夜正在远处的石岩上静静的等着魔君,他知道
,此时的他必定思绪烦乱,他从来都明白什么时候该给他空间,什么时候该给他建议。距张凯枫独立的时候越来越近了,还记得当初幽都王穷蝉把他叫到跟前,冷冷的对他说,“我赐你绝世武功,命你作为魔君贴身随从,此生追随魔君叱咤大荒。”此后,他仿佛就是为了守护魔君而活。穷蝉的女儿墨姬,自小爱追随七夜的身后,后来魔君回归,三人总是形影不离。长大后,墨姬向他表明爱意,穷蝉赐朔方城为二人的城堡,从此,他便成为朔方城之主。当然,他也问过自己到底爱不爱墨姬,从来没有答案。一日,墨姬求穷蝉答应她,允许七夜在魔君解毒后获得自由,与她长相厮守在朔方城,不问尘事。
穷蝉念及爱女点头应允。
七夜得知后,异常愤怒,他找到墨姬大声责怪她说,“大男人理应闯荡天下,怎能躲在一座小小的城里贪图安逸,享受富贵?若你真想将我囚禁在你的城堡里,我宁愿死去!”墨姬为此,整整哭了一夜。“或许,我并没有资格谈爱,我应当和魔君一样,在爱与恨中,不断的战斗。因为,爱早已经冷却,心已经死亡。”七夜轻轻叹了一口气,“墨姬,你的爱,是我们俩命中注定的劫难。”
七夜闭了闭眼,又想起了姐姐,一时疼痛难忍。忽然他幡然醒悟,若能让姐姐活着,他愿意用一切来交换,哪怕是生
命。若姐姐已死,他便再无爱可言。当爱与恨颠覆,心中的恶魔便复苏,企图用双手将世间轮回,企图用双脚踏平大荒,因为他必须战斗,因为他的爱已经消失,即使走到生命的尽头,他也只是一名复仇的幽州之王!
“夜——”张凯枫无声无息的走到七夜面前,看着他面无表情,轻轻推了推他。“怎么?想墨姬了?”魔君或许也就只会和七夜开玩笑吧。
“呵呵,还能开玩笑,你的心情还不算很坏。”七夜放下剑笑笑说。
“还能坏到哪去?最坏的也不过如此了,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?”魔君看着远方冷冷的说。“对了,我想那句话肯定是母亲给我的提示,找到那个男人的提示!”魔君突然对七夜说。
“你是说,飞舞姬扬,天下炙热,此心独凉?”七夜身子向前倾了倾。
“是的,到底那个男人会在哪里呢!”
“会不会在很热的地方?”七夜问。
“夜,你有没有觉得那边似乎有什么东西?”张凯枫指着右前方的海面,静静的问七夜。刚才他一直觉得有一股力量在牵引他,好像让他渡过海面,抵达某一个不知名的地方。
“我去看看。”七夜说罢,踩着云腾空飞了去。不一会儿七夜返了回来。“凯枫,前面就是一片海湾而已,风平浪静,没什么异样。”
“怎么会,罢了,我们回去吧。”
“晴儿,这是什么菜呀?”霜儿看着满桌
子的美食垂涎欲滴,指着其中一盘菜,只见此菜像圆球一般圆圆的,颜色为暗黄色。
“这道菜的名字叫做蛋皮丸,顾名思义呢,是用蛋皮包着肉,然后蒸熟的,你们快尝尝。”花忆晴开心的说。下午她一个人忙活了很久,虽然很累,但是很开心。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,多的没法让她想如何回到她的世纪去。上午出去采药的时候,她骑着白兔去了一趟腾龙渡,希望可以找到一些线索。只是那里除了几艘破旧的船只,来来往往的人,什么异样也发现不了。她越来越想念父母,只要一想到父母有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失踪或者是死亡而悲痛绝望,她就难过的要命。她在滕龙渡的岸边坐着,哭了很久。忽然,正遇见有一队幽都妖魔欺凌老百姓,她跳了起来,竟发现原来自己的轻功已经练的如此之好了。没几下功夫,她便将十几名妖魔消灭的一干二净。她看着自己的双手以及荷包里自己独立配置出来的毒粉愣了愣,不敢相信自己也可以加入到战斗。老百姓们对她感激不尽,把她当菩萨一般跪着拜了又拜。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,原来在古代会武功这么好,能够帮助老百姓的感觉更加美好,她开始体会到当一名侠客拯救老百姓于水火之中的使命感。
可是,这种感觉可以和思念抗衡吗?花忆晴又想起了父母,“不行,这个大荒和我没有关
系,而我又能怎么样呢,多我一个少我一个也不能改变大荒的命运啊,可是我的父母不能没有我,我必须回去,只要回去了,这里的一切我都可以放下了!”她自顾自的对自己说,然后跳上了白兔,回到望川镇。
“忆晴,忆晴——”元诩推了推花忆晴,“想什么呢?”
“呃,怎么了?”花忆晴笑笑。
“那一锅菜是大杂烩吗?挺好吃的。你这么贤惠,谁娶到你真幸福!”元诩献殷勤般的缠着花忆晴。